具有律师从事国有企业改制专项业务资格、产权界定业务资格。胜任刑事辩护业务,擅长处理民商纠纷及诉讼代理和公司法律事务。
三级律师,民商法研究生。业务开发部负责人。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。保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具有律师从事国有企业改制专项业务资格、产权界定业务资格。胜任刑事辩护业务,擅长处理民商纠纷及公司法律事务。